保险介绍
长城附加新康重大疾病保险
1.关联公司
长城人寿
2.产品特点
是一款为被保险人提供10种轻重疾和30种重大疾病保障的重疾险产品。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0-50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1年< /p>
保险责任
(一)等待期
自本附加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恢复)之日起一年内(含)被保险人患病之日起,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1)“轻微重病”或“重大疾病”,(2)“轻微严重疾病”或“重大疾病”相关的我方不承担保险责任疾病,但我们将退还您为此附加保险所支付的保费无利害行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这一年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将按以下方式给付保险金:
(2)小重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已通过专科保险保单在本附加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经医生明确诊断首次发生本附加保险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轻微重大疾病(本附加保险合同生效前已患的相关疾病或症状除外)保险合同),我们将按保险单规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轻重疾保险费”的20%支付给轻重疾受益人insurance benefit,并且该责任被终止。
(3)重大疾病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首次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为本附加保险合同规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本附加保险合同疾病(本附加保险合同生效日前患的相关疾病或症状除外),确诊后存活15天,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单上写明。 ”,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