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美相互保保险怎么买

保险介绍

信美互助i健康多层次保险终身保障身故及疾病保险

1.保险公司

信美互助

2.产品特点

为受保人提供轻、中、重疾病保障的疾病保险。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符合投保年龄者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期限:终身

信美相互保保险怎么买 信美相互卓越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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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期:10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我方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 ) 小病保险给付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终恢复)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被诊断患有非轻症因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规定的疾病,我方不负责赔付g 轻病保险给付,本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被医院首次诊断为本合同规定的轻症,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终恢复)之日起90日(不含第90日)后合同日本)经医院首次诊断为本合同规定的非意外伤害轻症后,我方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支付轻症保险。

每种轻症只能给付一次,给付后轻症保险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不同轻症可多次赔付。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基本保险金额时,合同解除。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病因首次被诊断患有本合同规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轻度疾病,相同的医疗或相同的意外伤害,我们只支付一种轻微疾病的轻微疾病利益。

本合同所称小病是指本合同“9.1小病”中规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二)中度疾病保险

被保险人应当自本合同生效(或最终恢复)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在初次投保后如果您因非意外伤害被诊断为本合同规定的中度疾病,我们将按照您为本合同已缴纳的保险费金额给付中度疾病保险,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首次被医院诊断为本合同规定的中度疾病,或自保险生效之日起90天(不含第90天)后(或最终复职)本合同的日本)被诊断后非意外伤害引起的本合同规定的中度疾病首次住院,我方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作为中度疾病保险费支付。

每种中度病种只能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中度病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不同的中度疾病可多次赔付,当累计给付达到基本保险保障金额时,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病因、同一医疗或同一意外伤害,首次被诊断患有本合同规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中度疾病,我们只给付中度疾病对一种中度疾病的好处。

本合同所称中度疾病,是指本合同“9.2中度疾病”中规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操作。

(3) 铬重大疾病保险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终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经医院首次诊断为重大疾病的非意外伤害造成本合同约定的疾病,我们将按照您为本合同已缴纳的保险费金额支付重大疾病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首次被医院诊断为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不含第90日)后(或最终恢复)本合同)首次被医院诊断为本合同规定的非意外伤害的重大疾病,我方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余额支付重大疾病保险后扣除 p救助轻疾险保费和中重疾险保费金,合同终止。

本合同所称重大疾病是指本合同“9.3重大疾病”中规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四)身故保险给付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或最终合同生效日)起九十日(含九十日)内不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复职)如遇死亡,我们将按照您为本合同已缴纳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终恢复)之日起90天(不含第90天)的,不属于意外伤害。以下金额作为身故保险金支付,本合同解除。

如受保人身故未满18岁,死亡抚恤金金额等于以下两项中较大者:

①您已支付本合同的保险费

②日本合同在被保险人死亡时的现金价值保险。

如果被保险人在18岁时身故,身故给付金额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我方已支付的轻度疾病保险和中度疾病保险后的余额。

自本合同生效(或最终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被保险人患中度病、重病或死亡的,我们仅赔付保险金按您为本合同已缴纳的保险费金额一次性支付。付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五)免除轻、中度疾病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院首次诊断,或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或最终恢复)出院后90天后(不包括第90天)如初诊非因意外伤害造成本合同规定的轻度或中度疾病,我方将免除各期保险费本合同自诊断之日起生效。

我们将免除的保险费视为您已支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免征保费开始后,我方不再受理变更本合同保费支付方式的申请。

特别说明

如被保险人因同种疾病、同种医疗或同种意外伤害等原因首次确诊为本合同规定的轻微疾病. 如果是重病、中病或重病,我们只会支付最高金额的保险费。

我们交的各种保险金的总和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深度解析:信美互惠I健康多层次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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