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_平安附加长期(2021)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介绍

平安附加长期(2019)意外伤害保险

所属公司

平安保险

产品特色

属于长期意外伤害保障产品,提供意外身故或身残保险金,还提供因自驾车、公共交通意外导致的身故或伤残的特别保险金,无等待期,生效即赔。

产品信息

投保年龄:18-55周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至60/70/80周岁

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2024 平安附加长期(2021)意外伤害保险 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条款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身故时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前附加险合同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条目中的伤残,保险公司按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

自驾车意外伤残或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条目中的伤残,除按第一项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保险公司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除按第二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保险公司按第二项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公共交通意外伤残或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条目中的伤残,除按第一项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保险公司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除按第二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保险公司按第二项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点击查看】平安附加长期(2019)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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