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c款

保险介绍

新华健康无忧未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C型)

1.关联公司

新华保险

2.产品特点

儿童健康险产品,65种大病100%赔付,15种小病赔付基本保额的20%,身故也有保障。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身体残疾,可免除剩余保险费。

3.产品信息

投保年龄:出生后30天至17岁

新华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c款 新华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

缴费方式:5/10/20年缴费

投保期: 终身

保险责任

(一)未成年人疾病保险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如因病首次发生本合同所称轻度疾病,本公司不承担此项保险责任,本合同另行规定。ntract 将继续有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首次确诊为本合同所列轻症的,本公司按轻症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并本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患有本合同所列轻症的,本公司按轻症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本项目的保险责任将终止,本合同将继续有效。

(二)重大疾病保险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病被诊断患有本合同所列的第一种重大疾病,本公司缴纳大病保险费,数额为本保险实际支付保费的1.1倍,本合同终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被诊断患有本合同所列第一种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将被终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被保险人首次被诊断患有本合同所列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身故保险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额以实际保费为准支付此保险费将终止本合同。如果被保险人在起算后的180天内因意外伤害身故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身故,本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身故的下列不同情况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时: ①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不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本保险实际支付的保费; ② 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且在保单生效对应日期(含18周岁)(全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期)之后,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完全残废的免除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全残、及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在18至61岁之间,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免除续保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免除保险费的,本公司视为自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已缴纳续保费。若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发生变更,本公司不免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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