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介绍
招商信诺附加增值机动车相关意外险D款
1.关联公司
招商局信诺
2.产品特点
是一款为被保险人提供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障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符合投保条件者
缴费方式:同主合同
投保期限:1年
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保险给付
被保险人遭受特定意外伤害,且自该特定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在特定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我们将按照被保险人死亡时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届时将失效。
(2) 意外伤残ity Insurance
①被保险人遭受特定意外伤害,自造成的特定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对于《人寿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和代码》所列的伤残(以下简称为“伤残标准”),我们将伤残标准所列的伤残给付比例乘以被保险人完成伤残鉴定的时间。附加合同保险金额向受益人支付伤残保险金。
②被保险人应在特定意外伤害治疗完全完成后,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被保险人自受伤之日起满180日仍未完成治疗的,应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第180天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缴纳伤残保险费。180天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我们将不负责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应按伤残标准完成前述伤残鉴定。如果被保险人的受伤程度未达到或不属于伤残标准所列伤残类别和等级,我方将不负责给付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③伤残标准将人寿保险的伤残程度分为一到十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第十级,伤残标准对应的给付比例分为十级,一级伤残对应的缴费比例为100%,十级伤残对应的缴费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如有不同具体偶然同一肢体或同一组织器官受伤,导致不同程度的伤残项目,我们将按照赔付比例最高的项目给付伤残保险费;伤残项目给付比例较高的,支付后续伤残保险费减去上一次伤残保险费后的余额;如果之前的伤残项目给付比例比较高,那么后面的意外伤残保险就不会给金了。
如果同一特定意外伤害造成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等级的伤残项目,我方按照赔付比例最高的项目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同一特定意外伤害造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级别的伤残项目,我们将按照伤残级别较高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直至第一级。
(三)其他规定给付保险金
在每个保单年度内,以本附加合同应给付和已经给付的各项保险给付金的总和为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为限;本附加合同应支付和已经支付的全部保险金的总和等于本附加合同保险年度的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