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泰康终身重大疾病险能买吗

保险介绍

百年康泰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1.保险公司

百年人寿

2.产品特点

重疾险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40种重大疾病和10种特定疾病的保障。也有保证。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0-60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终身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至保单满两周年,被保险人首次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出患有合同规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经保险公司核实属合同责任范围内, 保险公司返回 11支付保费的 0%,合同终止。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二个保单周年日(或最终复效日)后,被保险人首次经保险认可的医院诊断患有一种或多种重大合同疾病公司。经保险公司核实属合同责任范围内的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大病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已领取或应由保险公司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扣除被保险人已领取的特定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或者应该由保险公司支付。

如果出现以上情况因意外伤害造成的,不受上述时限限制。

(2)特定疾病保险费

自合同生效日(或最终复效日)至第二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首次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出患有本合同规定的一种或多种特定疾病,保险公司不负责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或上次复效之日起第二个保单周年日后),被保险人首次被诊断患有合同规定的一种或多种特定疾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经保险公司核实属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保险公司按b的20%支付特定疾病保险费。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但仅限一次给付,最高给付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以上情况如属意外伤害造成的,不受上述时限限制。

(三)高级残疾保险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或最终恢复)之日起180天内因病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已缴付的保险费;被保险人因上述以外的其他情形致高危伤残的,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高危伤残保险费,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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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或最终复效)之日起至保单周年日内身故年满 18 岁。公司返回公关无息支付的 emium,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赔偿金:如果被保险人在1日内因病身故,保险公司无息退还已缴付的保险费,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上述以外情形死亡的,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赔偿金,合同终止。

保险公司只赔付合同的??重疾险、高伤残险和身故险赔付中的一项,且限赔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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