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费、继续教育费、大病医疗费、房贷利息或租金、赡养费;纳税人如有上述支出,可在扣除5000的基础上申请减税,以减轻纳税压力。
纳税人可向单位报送相关专项附加资料,在每月支付工资和代扣代缴个税时根据实际情况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算法:
如果王女士月收入2万元,起征点5000元,五保险和一份住房公积金为2000元;
如果专项附加扣除中有子女教育费用(3个子女)、房贷利息费用和养老费用,则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加计扣除部分分别为1000元/月×3、1000元/月、2、000元/月;
那么应纳税额为2万元-起征点,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2万-5000-2000-(3000+1000+2000)=7000元;
最终应纳税额:7000元×10%-210=490元。 (3000元<月应纳税所得额≤12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注:新专项扣除规定自2019年1月起施行将于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