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介绍
协鑫附加永康免保费疾病保险
1、保险公司
协鑫
>2。产品特点
免保险产品,被保险人患有合同约定的35种重大疾病,可免交保险费。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符合投保条件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p>
等待期:90天
保险责任
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 p>(1)第二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经专科医师首次诊断为符合保险公司第六条规定的承保范围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保险any 将从第二个被保险人首次被诊断出患有重大疾病后的第一个约定的保费支付日期开始,免除主合同和所有额外附加合同的保费平衡保费。(2)如第二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从其身故后第一个约定的保费缴费日起,以平衡保费方式免除主合同和所有附加合同的附加保险费。
(3)如果第二被保险人按照附加合同约定完全残废,保险公司将从第二被保险人确认完全残废后的第一个约定的保险费支付日开始计算。在全残期间,免除主合同和所有保费平衡的附加合同应缴纳的保险费。
免保费期间,主要合同、附加合同及所有免除保险费的附加合同继续有效,但合同保险计划不能变更。一旦保费豁免开始,所有具有非均等保费的额外合同将随之终止。
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免除保险费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