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康健逸生两全保险
1、保险公司
中宏人寿
2、产品特色
属于两全险产品,按约定时间可领取期满保险金,还有身故保障。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年龄者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20年或30年
犹豫期:15天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照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本合同随之终止;身故保险金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身故日本合同与中宏附加康健逸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
身故日本合同与中宏附加康健逸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有累计已缴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含十八周岁)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身故日本合同与中宏附加康健逸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
身故日本合同与中宏附加康健逸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有累计已缴保险费的105%(百分之一百零五)。
(2)期满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合同期满日,本公司将按照下列约定给付期满保险金,本合同随之终止。
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为二十(20)年,将按本合同与中宏附加康健逸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有累计已缴保险费的105%(百分之一百零五)给付期满保险金;
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为三十(30)年,将按本合同与中宏附加康健逸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有累计已缴保险费的110%(百分之一百一十)给付期满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