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邦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所属公司都邦保险
产品特色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二)意外残疾保险责任;(三)医疗保险责任。
产品信息投保年龄:3-75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
保险期限:≤1年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在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状况,对其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在旅游过中遭受意外伤害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保险人指定医院治疗),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所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以后按90%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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