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介绍
大都会短期意外伤害保险(C型)
1.保险公司
大都会人寿
2.产品特点
是一款为被保险人提供意外伤残保障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符合投保条件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p>
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残保险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自投保之日起180日内意外伤害中,意外伤害直接直接造成身体残疾的,残疾属于中国保险协会和中国法医协会联合保险。对于《人寿保险伤残评估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2013〕88号,see 附表)(以下简称“本标准”),我们将按照伤残项目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
当我方为同一被保险人支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金额达到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二)伤残评定原则
①伤残类别的确定:评定伤残时,应根据被伤者的身体结构和功能障碍进行评定。人体 确定所涉及的残疾类别。
②伤残等级的确定:在同一伤残类别下,根据伤残情况确定伤残等级。
③保险给付比例的确定:保险给付比例应根据to 与残疾水平相对应的百分比。
④多重伤残评定原则: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人或两人以上伤害时,应先分别评定各伤情的程度。 , 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为最终评估结论;两个或两个以上伤残等级相同的,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提升一级,等级最高的升为一级。同一部位、性质的残疾,不应按本标准的两条以上或同一条规定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⑤ 伤残评估时间:如被保险人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天,应在因意外伤害致残的医疗结束后进行伤残评估如果此人的治疗期尚未结束,我们将进行残疾评估根据第180天的身体状况,支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⑥ 未列入《规范》的伤残项目及本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伤残,不在我方承保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