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介绍
保诚复星世益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1.关联公司
保诚复星
2.产品特点
重疾险产品,提供100种重疾保障,20种中度疾病或35种确诊后的轻度疾病疾病豁免保险同时提供身故保障.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30天至55岁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期限:最长60 /70/80岁
等待期:90天
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100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患上本合同,并经医疗机构首次诊断经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对于已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是r more),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大病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病因、同一医疗行为或同一意外伤害首次被诊断患有本合同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我们将只使用一种危重重大疾病保险支付疾病津贴。
2.身故保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我方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在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当天)前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不计利息)金子。
(2) 如受保人于年满18岁后身故(含18周岁生日当天),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作为身故保险金给付。
本合同中的“身故保险”和“重疾保险”不可叠加,即我方支付其中一项保险给付,另一项保险不予支付。
3.中度疾病(20种)或轻度疾病(35种)免交保险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投保人在等待期后,如患首次患有本合同规定的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首次诊断的,我方免除本合同所承保的其余部分的保险费自确诊之日起支付保险期间的保险期间,我们将免除的保险费视为保险费支付d由你。本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免保费期间,我们不接受免保合同的任何险种、基本保额、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限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