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年年好新百倍保两全保险介绍

保险介绍

中国邮政新年好新百倍宝养老保险

1.保险公司

中邮人寿

2.产品特点

属于养老保险产品。意外死亡和全残保险。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符合投保年龄者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公司

犹豫期:15天

保险责任

(1)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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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年年好新百倍保两全保险介绍 中邮百倍保两全保险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尚在人世时,我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期满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身故及全残保险给付

被保险人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或自t恢复最新合同效力之日,以较晚者为准)180日内(含第180日)因非意外原因身故或全残,我司将按105给付“身故及全残保险金”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百分比。合同的效力终止。

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或最近一份合同恢复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180天后,被保险人因非意外原因身故或全残,如被保险人如果您在身故或完全伤残时未满18周岁,我司将按照您已缴纳的“身故及完全伤残保险”保险费的105%进行赔付,本合同有效期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 致残时年满18周岁,我司将按1.6倍给付“身故及全残保险金”您已缴纳保险费,本合同的效力即告终止。

(三)意外身故及全残保险给付

被保险人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给付保险责任因意外伤害造成的最新合同效力恢复之日,以较晚者为准),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该事故是导致死亡或全残的直接和唯一原因.如果您在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我司将按照您已缴纳的“意外身故及全残保险”保险费的105%进行赔付,本合同有效期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 年满18周岁,我司将按您所保保险费的16倍给付“意外身故及全残保险金”付了,本合同的效力即告终止。

(四)航空意外身故及全残保险给付

被保险人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或保险责任发生之日起)因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民用航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前80日)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较晚者为准)独立原因死亡或全残,若被保险人在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本公司按您已缴付保险费的105%给付”年满18周岁,我司按您已缴付的《航空意外身故全残险》保险费的160倍支付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终止。

(5 ) 自驾交流意外身故、全残保险

被保险人因驾驶或乘坐私家车造成的意外身故、全残保险,自保险责任之日(或最近的合同生效日起,以较晚者为准)起赔付、公务或商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该事故视为直接单独因故死亡或全残,如果被保险人是死亡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我司按您已缴纳的“自驾车意外身故及全残保险”保险费的105%给付,本合同有效期终止;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死亡或完全残废的,我司将按您已缴纳的“自驾车意外身故及完全残废险”保费的160倍给付。效果终止。

(6) 成熟期surance

同自驾航空责任组合中的“满期保险”责任。

(七)身故全残险

同自驾航空责任组合中的“身故全残险”责任。

(8)意外身故全残险

同自驾航空责任组合中的“意外身故全残险”责任.

(九)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全残保险

被保险人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或自最新合同起)有效期)日,以较晚者为准)因乘坐合法运营的指定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该事故是直接和唯一原因事故的发生 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 t完全残疾且未满18周岁的,我司按您已缴付的“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及完全伤残保险”保险费的105%给付。本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时身故或完全残废,我司将按照您已缴纳的“公共交通意外死亡及完全残废保险”保险费的160倍赔付,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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